春天来了
小蜜蜂也出来了
梨花、杏花、桃花都开了

段曦“你穿那么短的裙子才会遇到那种事啊”-长大青年

段曦“你穿那么短的裙子才会遇到那种事啊”-长大青年

段曦

贰拾贰
前段时间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《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》,定义女性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、乃至衣不蔽体,对男性是首当其冲的性骚扰。这项定义受到了大众的抨击,出版社而后宣称:“今年已经改版了。”
《汉谟拉比小姐》便真实地将这类的社会事件演绎出来,女主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女生,正在被猥琐大叔性骚扰,她拿起手机,拍下猥琐的一幕,反讽大叔:“不能因为自己是软弱的男人就吃亏。”最后,在警察的帮助下,将其拘捕。
这充满正义感的举动却因为她的法官身份被部长训了。“这都是因为她穿短裙才会出那种事啊,女学生就应该有女学生的样子,穿得谨慎些再出门才是啊。”
这种事情的发生本来就让女性预感不安,但还是有人在女性身上找问题所在。“问题不在于穿短裙的被害人身上,而是做奇怪之事的性骚扰犯。”
女性被侵害的社会事件似乎越来越普遍…空姐李明珠在郑州乘坐滴滴被司机残忍奸杀,身中数刀;嘉兴姑娘凌晨打滴滴遭遇“咸猪手”,高三女生公交车上被骚扰,男子下跪道歉求放过;女子走夜路被色狼猥亵。

女生穿短裙是“性骚扰”?
“男生根深蒂固的自大情结”
那些认为女生穿着清凉就是“性骚扰”的男生,心中有根深蒂固的自大情结,他们以为女生打扮自己就是为了给男生看,甚至是为了取悦男生。可往往是,女生装扮自己,可能只是为了能有一个更好的状态,或是今天气色不好,通过化妆弥补一下,而不是男生自我感觉良好的虚假幻想。
“这是我的自由”
美国堪萨斯大学举办了一场名为“What were you wearing?”的特殊展览,展出的内容是18位女孩不幸被性侵时身着的衣物,每一件衣物都普通至极,运动套装、衬衫、工作服,这些展示的服装跟受害者一样无辜。如果穿裙子就活该被性侵,那受害者里就不该有长袖运动服,穿什么衣服不该成为罪犯开脱罪名的理由。
“自由是有限度的”
穿着打扮固然是个人自由,但不同场合的穿着,其实有着不同的要求。没有人会穿着背心超短裙去参加面试,穿拖鞋进入图书馆也的确不太合适,公众场合的确不该穿着随意、暴露。这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。

“男女平权”路上的绊脚石
“部分女性还在沉睡”
自媒体情感大号Ayawawa因发表有关慰安妇的严重不当言论,引发社会舆论的集中批评。Ayawawa在各大平台拥有几百万的粉丝,其兜售的思想体系是推崇“男尊女卑”,女生要为如何套牢一个男人这个终极目标服务。“女生不要考研,考研还不如找个好男友嫁了。”“时刻对男友撒娇崇拜星星脸。”“女奴”思想依然存在,部分女性仍未觉醒。
“偏见一直存在”
不得不承认,生活中的某些瞬间,我们会出现这样的潜意识。“女生学理科一定学不好”,“女司机都是马路杀手”,而直男癌叫嚣的口头禅是“女人要自在地展现身体,是不道德的”,“女孩子到年纪了要赶快结婚。”这些都是对价值观的强硬绑架,更可怕的是这些成为一种社会共识。

女权的双重标准
“对女权的过度解读”
抓住男性的一些行为不放手,嚷嚷着“男朋友不给我买口红,就是不爱我”,一边高呼男女平等,一边又对男性处处依赖事事紧逼。男性是在为你的“性别”买单,它就像裹着糖衣的砒霜,这不是什么好事,更不值得女性为“优势”沾沾自喜。她们要的已经不是男女平权,而是女生特权。
“女权即人权”
在作为一个女性之前,她的身份是个人。作为一个人被限制拥有本应得到的权利,不被尊重时,就会去抗争,这样浅显的逻辑却不断被污名化。“如果可以,我更愿意叫自己人权主义者,女性要的不是保护而是人权,只有弱者才需要被保护。”

这件事还要我们正确看待
“尊重客观差异”
男女之间确实存在着生理构造不可忽视的差异,自由选择的今天,大学里的机电系这种专业,男女比例还是高得吓人,外语系则是反过来的,就算追求男女平等,也要正视性别各有特点,也要针对整个群体的自由选择规律。先尊重客观差异,再谈平等比较好,不然未免偏激。
“偏见不能轻易被消灭”
清华大学最年轻的博导颜宁很坦率地表示,科学家的世界对性别没有偏见。她的认识其实是基于她的自我坚定。正如她所说“无论女孩们做什么决定,最重要的是,这是你经过思考,你独立的选择,而不是你屈服于家庭的压力,屈服于社会的压力。”偏见也可以成为女孩们达成一个目标的动力和积极性。

我们的社会,从不缺少对女性的“好心”劝诫:不要独自一人走夜路,不要去偏僻无人的地方。然而世界之辽阔,生活之精彩,女性有权于这世间自由来去,不被骚扰,不受威胁。
谁能换掉那副隐形的偏见
我敢说这世界不该这样
关于男女平等
你有什么话要说
编 辑 · 崔高莉
图 片 · 《汉谟拉比小姐》

?
“希望这个世界对女孩子的恶意少一点”

聚合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