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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羊羊之竞技大联盟【西敏堂法学故事】耶林:以生活为师,为权利而搏-西敏堂

【西敏堂法学故事】耶林:以生活为师,为权利而搏-西敏堂

小恶不容于乡,
大恶不容于国。
——苏轼

耶林:以生活为师,为权利而搏
如果说“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,另一只手握有为主张权利而准备的宝剑”,那么耶林便是这把宝剑。在哥根廷,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战士,有一条街被命名为“耶林大道”,而哥根廷大部分街道以自然科学界的泰斗冠名,足见耶林的地位。

耶林与马克思同一年出生喜羊羊之竞技大联盟,他生活的时代,是普鲁士崛起、王朝战争、逐步统一德国的时代;也是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徘徊、工人运动此起彼伏的时代;更是德国民法学界讨论民法典的可能性与筹备民法典起草的时代。
在这样一个波澜壮阔,人人渴望建功立业的时代甘十九妹吧,耶林脱颖而出,以其不朽的成就与萨维尼、祁克并列,成为19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、新功利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。
耶林先后在海德堡、哥廷根、慕尼黑等大学接受法律教育,最后在柏林大学获得博士学位。丰富的学习经历并没有让耶林停下探索的脚步星辰金服,他始终认为自己的观点未触及问题的核心,而在法学这座“象牙塔”里,他始终在抗争着,希望找到冲破这束缚的出口。

时间来到了1858年,一艘货船在被一物二卖后,因为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事由而灭失,出卖人是否应该得到双倍的货款淮南三中?风险究竟应该由谁来负担?这些争议闹到了法庭上。
当时,耶林在吉森大学任教,法院一审根据耶林著作的观点做出判决,即延续耶林认同的、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保罗的法理:“一个奴隶出卖两次,奴隶在交付前死去,风险应归于买受人。”然而二审法官却推翻了耶林的观点。
这一案例给了耶林巨大的冲击,一位法学者究竟应该忠于罗马法的权威,还是忠于自己内心的法感情?耶林所谓的法感情,即发自我们内心的正义感、是非感。在经历了一番自我审视与反复的思想挣扎之后,耶林最终决定放弃自己的旧观点。
1859年,在新作《论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之学理》中,耶林阐述了自己全新的学术观点白滨亚岚,这一次,他站在了生活的角度审视整个法律大厦,他开始走出概念法学的窠臼,试图创造一种直面生活的法学。耶林的这一转变,被后人称为“耶林的背叛”。

耶林:《罗马法的精神》
1872年3月11日,龙套王耶林在维也纳法律协会上公开发表了著名的演讲“为权利而斗争”。同年,他最伟大的著作“为权利而争斗”出版地下影带。事实上,为权利,他始终在斗争郑翠萍,无论是他钟情的法律阵地医路仙途,还是所热爱的生活领域……
在耶林看来,错误的审判侵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金钱利益,还包括金钱背后的法感情。如果个人不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,法律也将落空、在生活中失效;故而个人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南临阿奴,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问题,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义务佃庄吧。
正如耶林所说“为权利而斗争乃人性之诗学”,耶林显然已参悟这诗学的真谛马晓晖,而你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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